深圳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銷售額如何計算?
日期: 2022-01-24 07:49:21 閱讀數: 145
本文千百萬將為你詳解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銷售額如何計算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,有關公司財稅問題歡迎在線咨詢! 營改增應稅行為的銷售額,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,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。現行增值稅(含營改增)政策規定,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(按季納稅9萬元)的,免征增值稅。 差額征稅會涉及到兩種銷售額,一是“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”,二是“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(扣除)規定項目金額后的余額”。那么,對于這;兩種差額征稅的項目,小規模納稅人究竟是以“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”作為銷售額,還是以“減去(扣除)規定項目金額后的余額”作為銷售額,來確定自己企業是否符合“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(按季納稅9萬元)”的免稅標準呢?這事影響可大了。下面用舉例來說明: 例子1: 某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,4季度取得建筑業務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82.40萬元,同時支付分包款73.13萬元。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82.40萬元扣除支付的分包款73.13萬元后的余額9.27萬元并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9萬元,以此金額作為銷售額計稅。 如果以差額前的銷售額80萬元(82.40萬元/1.03)與免稅標準比較,就不能免稅;如果以差額后的計稅銷售額9萬元與免稅標準比較,因未超過9萬元則可以免稅。 例子2: 某小規模納稅人3季度買賣股票,屬于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,買入時用了24.72萬元,后以30.90萬元賣出。應以賣出價30.90萬元扣除買入價24.72萬元后的余額6.18萬元并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6萬元,并以此金額作為申報繳納增值稅的銷售額。 這時,如果以差額后的計稅銷售額6萬元來判定是否享受免稅,那么該單位就可以免稅;如果以差額前的銷售額30萬元(30.90萬元/1.03)來判定是否享受免稅,就不能免稅。 按照現行稅收政策,結果究竟如何呢? 雖然小規模納稅人計算應繳增值稅時,是以差額作為銷售額,但是,根據稅務深圳注冊公司補貼外地總局《關于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6號)第三條明確:按照現行規定,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以差額前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3萬元(按季納稅9萬元)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。 上述2個案例中,雖然納稅人差額后的計稅銷售額分別為6萬元和9萬元,均未超過現行稅收政策所規定的“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”的銷售額標準,看似可以享受免稅優惠,然,因其差額前的季度銷售額分別為30萬元和80萬元,根據稅務總局《關于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》第三條的規定,均已超過免稅的銷售額標準,則均不符合免稅條件,不能免征增值稅。 因此,小規模納稅人應注意,對于差額征稅項目,千萬別把差額后的計稅銷售額作為評判是否可以享受“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(按季納稅9萬元)免征增值稅”的銷售額,而應以差額前的銷售額(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)評判是否可以免稅。 千百萬一站式服務完成公司注冊、商標注冊及財稅問題,是您值得信賴的工商服務平臺!詳情請關注www.hkqbw.com。服務熱線13560791188/0755-83669788,500專業顧問為您一對一服務,期待您的到來!想知道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詳情嗎?進站詳詢吧! 上一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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